安康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7-04-1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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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3-0233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17〕45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4-11 15:25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局相关科站:

近年来,全市水利部门持续推进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先后开展河道采砂、水保治理、渔业养殖、入河排污口设置等一系列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全市水质、水环境总体稳定向好,但部分河段仍然存在水质污染、乱采滥挖等水环境突出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市水环境整体质量。为切实推进我市西北生态强市建设,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环保督察工作的各项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水环境治理,改善水环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总体目标要求,以河长制为抓手,按照统一部署、属地负责、分类实施原则,加强执法监管,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巡查,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随意向河道乱倒垃圾弃渣、设障、采砂、捕捞、侵占水域岸线及电、毒、炸鱼、非法排污等破坏江河生态环境的行为。严守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提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切实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

二、总体目标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化监管、综合整治的原则,依法对境内水电站生态基流下泄监管,依法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取缔违法采砂行为,加强汉江及干支流排污口核查及违规排污口整治,督促石泉、紫阳、岚皋、平利、旬阳5县污水处理厂规范建设污水处理相关设施系统,对进出水流量、水质等运行参数在线监测。严格水产养殖,对网箱养鱼控制规模、规范管理、优化结构、生态养殖。普及推广投食性鱼类粪便回收技术,大力开展增殖放流业务,减少直排,净化水质。确保汉江出陕断面水体质量均符合二类标准,南江河鄂坪出省断面水质达到二类标准。加强水土保持治理,完成水土保持年度建设项目。

三、工作任务

1、深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限制纳污3条红线,构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8.0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15%,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5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0%,重点区域地下水水位达标率80%,马坡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100% 。

2、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县区水利局要高度重视,根据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生态渔业等工程建设项目要求,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加强协调、突破难题,扎实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3、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管。完成入河排污口清单,加强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明确入河排污口设置现状、数量,排污口设置主要功能、排污量。编制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方案,按照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陕西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编制做好入河排污口的登记、设置同意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

4、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岚皋、平利、紫阳、石泉、旬阳五县要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负荷水平。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积极探索运营监管模式,提高污水处理厂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强进出水监管,有效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和处理达标率。

5、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坚持生态优先,加快现代生态渔业建设。按照不同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水体功能和水体承载能力,确定合理的养殖种类、容量和方式,严格控制网箱养殖规模,发展稻田生态养鱼,深化水产养殖水污染治理,开展河流水库增殖放流保护,修复自然水域生态功能,恢复生物多样性,规范管理自然水域放生活动,禁止投放凶猛鱼类等外来品种。

6、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开展以汉江流域治理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以重点工程、企业的弃土、弃渣的管理为重点,严格遵循“三同时”制度,严禁弃土、弃渣进入河道,污染水体。对河道内乱占乱建、乱挖乱采、向河道倾倒废土废渣、破坏植被、河岸毁林开荒等行为进行整治。加大对水电生态基流下泄监管,杜绝水电站企业不按规定下泄,防止电站水库水体富营养化及坝下干涸现象发生。加大对瀛湖水产养殖的规范管理,组织对瀛湖库区水产养殖进行专项整治。

7、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完成基于生态流量保障的水资源调度方案、重点河湖生态健康养殖专项调查及整治方案、水域岸线用途管控方案、水资源总量控制及节水配置方案编制。开展月河等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

8、全面启动实施“河长制”。建立县级、乡镇级、村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负责牵头推进所包干河道水系水环境治理的重点工作,强化督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及市局相关科站要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和协调,将水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延伸。

二是立即行动、开展整治。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及市局相关科站要按照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周密细致地开展水环境治理工作,逐一对照、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全面整改;对于省环保督查组反馈的问题,立即整改、限期办结。同时要积极抓住整改契机,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效。

三是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及市局相关科站要与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密切配合,积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牵头落实事项,要切实做好牵头协调、组织实施、保障服务等工作。

四是营造氛围,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作用,大力宣传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整治声势,将水环境整治工作纵深推进。与此同时,要深入发动,通过工青妇、学校、民间团体等机构组织群众,积极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安康市水利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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