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节后水利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7-03-01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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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节后水利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3-0234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17〕18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2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3-01 08:22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水安监发〔2017〕2号)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和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安市安委办发〔2017〕10号)安排,现就切实做好两会期间和节后水利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 两会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分析研究全国两会及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紧密结合本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切实整改前一阶段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推动各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管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小型水库、农村水电、供水、河流治理等水利工程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努力实现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要进一步强化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加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力度,严防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加强施工交通运输、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施工生活区的防火、用电管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水利施工安全,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应急能力水平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准备,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值班巡查和安全保卫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防范进行安全提示,提高广大群众和企业职工应急避险意识和自纠互救技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要迅速有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确保安全稳定。

四、加强督查检查,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市水利局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15日开展全市水利系统全国两会期间及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即日起我局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在市水利工程质监站和相关科室抽调专人形成专项督导检查组,分赴各县区开展抽查督导工作,督查检查情况将予以全市通报。请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台账,制定方案,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于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隐患,要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各县区请于3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总结报告及相关附表以传真和电子版方式报送市水利局。

联系人:景文博  联系电话:3119856

安康市水利局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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