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转发《陕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246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发〔2018〕151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7月2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7-26 16:20 |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
现将陕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水安监发〔2018〕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当前,正值主汛期,持续降雨导致山洪、泥石流、滑塌等灾害频发,安全风险增大,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务必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检查检测、隐患排查和应急工作,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全面做好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陕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rar
安康市水利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