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水利产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8-05-29 14:30
分享到:
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水利产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3-0238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18〕108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5-29 14:30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局属有关科站:

按照《安康市市级水利产业园区扶持奖励暂行办法》,根据《2018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为确保2018年度水利产业园区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的实际水利需求,为增强各类水利基础设施的示范带动引领能力,确保水利项目综合效益充分发挥。2018年,聚焦生态渔业、水保生态、节水灌溉三大领域,通过新建一批、提升一批,创建一批、储备一批,努力创建19个市级园区和17个县级园区。其中,生态渔业17(市级7个,县级10),水保生态14个(市级7个,县级7),节水灌溉5个(市级5)

二、工作重点

()明确建设内容。按照《安康市市级水利产业园区评分标准》,结合生态渔业、水保生态、节水灌溉类园区的具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园区建设规划,完善园区功能,合理选择产业,配套相应措施。

生态渔业园区:突出池塘、厂房等建()筑物及供水、供电、道路、环保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疫病防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等,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水保生态园区:围绕特色林果、中药材等扶贫产业,突出植物措施整治。适度布置坡改梯、堤防、沟渠、生产道路等工程措施。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标示牌到位。

节水灌溉园区:围绕选定的产业,配套完善抽水泵站、输水管网、蓄水池等小型建()筑物,重点实施节水喷头、给水桩、闸阀井等设施。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标示牌到位。

()严格创建标准。各县区水利局要按照《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核办法》《安康市市级水利产业园区评分标准》,逐项、逐条对照,制定园区创建方案,并按方案抓好落实。在年底检查考核中,对建设任务没完成、综合效益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的园区,坚决不予申报命名。

()加大扶持力度。各县区水利局、局属各科站要把园区作为水利项目资金投入的重点对象,实行同类项目优先考虑,同类资金倾斜扶持。对获市级、县级命名的园区,市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项目奖补扶持。对抓园区成效明显的县区水利局,市局在年度项目申报中予以重点支持。

三、保障措施

()夯实包抓责任。在水利园区创建中,各县区水利局承担主体责任,围绕园区建设内容抓好落实。市局各业务主管单位各负其责,重点做好业务指导、项目申报、资金落实。技术管理科负责牵头做好信息收集、季度点评、督查通报、考核命名等工作。

()加强现场指导。各县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加强现场指导,组织园区业主认真学习园区创建相关政策,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园区建设。对条件不成熟的园区,该替换的替换,该取消的取消,做到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

()做好信息报送。按照市政府“季点评、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的园区考核规定,各县区水利局要将水利产业园区建设进展情况于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上报至技术管理科汇总(联系电话:3114982,联系人:李沛),逾期不报的,视为拒报,累计三次不报的,取消该县园区创建工作。除按期填报月报表外,每季度至少报送5张反映工作进展情况的电子照片。     

附件:2018年度拟建水利产业园区包抓责任表.pdf                          

安康市水利局

2018年528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