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6048180/2023-0252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水发〔2018〕166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1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8-13 08:20 |
各县区水利局、宁陕县农水科技局,高新区、瀛湖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省水利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水建发〔2018〕61号),对加强河道施工现场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各县区水利部门结合秦岭生态环保专项整治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河道管理。现将《陕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件:陕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rar
安康市水利局
201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