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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还河湖以宁静美丽

作者:刘艳芹发布日期:2019-01-2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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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部署会获悉,去年以来,陕西省各级河长湖长强化责任担当纵向联合行动,江河湖库专项整治总体成效明显提升。今年全省将扎实推行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着力解决好水灾害防御、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吃水安全、用水方便、见水自然,还河湖以宁静、和谐、美丽。

      2018年, 按照“六无”目标,陕西省开展了7条示范河段创建活动,渭河成为全国最大的生态河流公园,由一条大河、两条大堤提升为“全国最美家乡河、一方水域生态区”。市县乡三级累计开展行动3188次,排查“四乱”问题507个,立行立改260个,清除违规建设项目344处,恢复岸线342公里,扣押非法车船133辆(艘),行政处罚535.6万元。省市县相关河长一线督导“黄河大北干流河段非法采砂”问题整治,撤出470个采砂设备,关停188个采砂点,问责6人。全省监测的83条河流180 个国控、省控断面I至III类水质断面上升13.8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断面下降1.9个百分点,国家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达II类以上。省级五部门联合印发《深化河湖倒垃圾排污水采砂石设障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四大类24项主要任务,营造全社会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全省91个天然湖和人工湖以及涝池、塘堰等纳入湖长制管理。全省每条河流每处湖泊都有了河长湖长,共计2.37万人。13个市县已建成本级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

      今年,陕西省将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建设水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生态环境修复、水工程治理、水行业监管的水安全五大体系,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的责任向有实的成效转变,以达到水域岸线规范、河湖库渠干净、组织人民满意。持续深化河湖“倒垃圾、排污水、采砂石、设障碍”专项整治和“源头保护、河流自然、蓄留户外”专项行动,将各级检察机关执法人员纳入河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实现从“治乱”到“治病”到“治根”,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同时,实施“一河一湖一策”系统治理,开展示范河湖创建活动,完善河长制湖长制长效机制,加大监管考核问责力度。对各级河长湖长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对乱为、慢为、不为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实施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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