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迅速安排部署河道及水工程安全防范工作

作者:刘远峰发布日期:2022-05-16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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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市水利局迅速安排部署河道及水工程安全防范工作
索引号 016048180/2022-0316 公开目录: 执行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5-16 16:19

5月16日上午,市水利局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传达省、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深入分析河道及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河道及水工程安全等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河道及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切实把防汛和预防河道水利工程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加强河道、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和水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要立即组织开展涉水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并对群众活动频繁的水域进行重点隐患排查,发现的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特别是对河道中存在的不安全地段要采取措施确保安全,消除不安全隐患,对水库、水源地等重要涉水场所,要设立围栏和警示标识,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水库电站泄洪放水预警,上游水库、电站因泄洪、发电或者其他因素放水时,必须按相关规定提前预警,告知下游影响区域有关县(市、区)、镇办等基层组织和有关单位,安排人员巡河劝阻群众进入相关水域,严防发生意外事件;要强化安全警示教育,督促责任单位5月底前完成在河道重点水域、水库等涉水工程设立醒目防汛防溺水宣传标识牌。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不在河道内洗涤物品、洗刷车辆、清洗动物,在重点水域要设立救生应急设备,有针对性做好预防工作,坚决杜绝溺水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做好巡查和劝离工作,各级河长办公室,要结合河长“清四乱”等工作,加强对河湖、水库等水工程巡查监管,加大巡查频率和工作力度,做好对洗衣、洗车、钓鱼和未成年人下河游泳、戏水等违规行为人员的劝离处置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迅速开展防溺水宣传,通过横幅、标语、显示屏、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方式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意识。同时针对重点人群要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开展中小学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市水利局组织检查组开展对河道、水库等涉水工程安全度汛督导检查,对存在未落实设立警示标志、或者设立不规范的,以及未开展巡查或巡查责任落实不力的县(市、区)通报批评并责令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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