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7月13—16日降雨过程防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7-13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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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7月13—16日降雨过程防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048180/2024-0522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水发〔2024〕122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7-13 11:22

各县(市、区)水利(农水)局,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社管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办公室:

据市气象台预报,71314日我市有新一轮对流性降水天气,过程期间伴有短时强降水(1030毫米/小时,局地可达40毫米/小时)。过程累计降水量:2050毫米,北部4070毫米,个别镇办可达100毫米以上。1516日我市云量较多,有分散性阵雨。本轮降水过程期间伴有分散的短时强降水对流天气,降水区域与前期降水重叠性高,且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土壤含水量趋于饱和,要高度警惕强降水引发的山洪及中小河流洪水灾害。现就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目前我市即将进入“七下八上”水旱灾害防御关键期,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严阵以待,细化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二、做好监测预警。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雨水情发展情况,加强与应急、气象、水文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密切监测、精细预报,及时把预警信息直达防御一线、每一名防御责任人。

三、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紧盯山洪灾害易发区与局部强降雨重合区,充分发挥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落实 “叫应”机制,及时提请地方政府按照预案,坚决组织转移易受山洪灾害危及人员,确保“方向对、跑的快”。

四、加强中小河流洪水防范。密切观测雨水汛情,考虑前期降雨造成的产汇流条件变化,动态调整预警阈值,及时发布预警。针对强降雨落区内的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低、洪水来的快等特点,强化险工险段、涉河施工现场巡查防守和人员转移避险等措施落实,全力做好中小河流洪水防御工作。

五、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切实将水库、水电站“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到位,强化水库汛限水位监管,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病险水库要一律空库运行。加强中小水库、病险水库监测和巡查防守,遇强降雨要加密巡查,细化险情应急处置措施,发现险情及时抢护,提前撤离威胁区人员,确保水库下游群众生命安全。

六、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带班、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及时精准传递各类汛情信息,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安康市水利局

2024年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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